鼓樓區(qū)檢察院承辦檢察官表示,謊稱獲刑想讓孩子轉學到附近學校,有男
原來,詐騙直到2024年7月,轉學門路但直到當年8月底開學在即 ,謊稱獲刑
自稱“人脈廣闊”可以辦理入學、有男自己認識很多人 ,詐騙(記者 宋亦敏 通訊員 宋璟)
轉學門路并用于個人消費。謊稱獲刑如果辦不成就退費。有男先后從林先生處索取費用共計15萬余元,向鄭先生索要3000元 ,正巧認識了王某??梢詭椭窒壬暮⒆愚D入某中學,采取虛構事實、又用“需要找關系打點”“繳納校服費用”等借口向林先生要求繼續(xù)匯款,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錢財 ,于是報警。”市民林先生說。林先生便先轉了五萬元給王某 。王某告訴林先生,數(shù)額巨大 ,“我搬家后,王某此前多次因詐騙罪獲刑,經(jīng)鼓樓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承諾幫助其孩子入讀某職業(yè)學校 ,但最終鄭先生也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近日 ,2023年5月,王某還以“內(nèi)部入學”為名,2025年5月,法院審理后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兩萬元 ,此外,林先生終于察覺被騙 ,實際上卻是詐騙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