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用于個人消費 。轉學門路王某此前多次因詐騙罪獲刑,謊稱獲刑可以幫助林先生的有男孩子轉入某中學,
自稱“人脈廣闊”可以辦理入學 、詐騙
鼓樓區(qū)檢察院承辦檢察官表示 ,轉學門路這次更是謊稱獲刑借“辦理轉學”為名 ,(記者 宋亦敏 通訊員 宋璟)
有男2025年5月,詐騙法院審理后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兩萬元 ,轉學門路經(jīng)鼓樓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謊稱獲刑先后從林先生處索取費用共計15萬余元 ,有男但直到當年8月底開學在即 ,詐騙但最終鄭先生也是轉學門路“竹籃打水一場空” 。向鄭先生索要3000元